1.申报受理。秘书处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相关媒体上发布评奖信息。申请人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网上申报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秘书处审查受理;
2.资格审核。秘书处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合格名单;
3.材料评审。秘书处组织材料评审,分领域组建评审组,依据评定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技术评审,综合考虑行业代表性和评分,确定通过名单;
4.集中答辩。秘书处组建专业评审团,对答辩单位进行评审,基于综合评分及评分超过标准总分50%的原则,提出入围名单;
5.现场核查或社会评价。秘书处组织对入围单位,补充进行现场核查、社会评价,其中,社会评价采用网络公众投票的方式,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进一步确认候选资格;
6.评委会审议。秘书处按照评分分别不低于标准总分60%、55%和50%的三个等次,形成市长质量奖金奖、银奖、铜奖候选名单,报市政府组织评委会审议,表决拟奖名单;
7.社会公示。秘书处对拟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查实有违法违规情形的,取消资格;
8.市政府审定。市政府审定市长质量奖获奖单位和项目,以深圳市人民政府名义表彰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