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授予
广西南南铝加工有限公司等单位
第四届自治区主席质量奖的决定
(桂政发〔2018〕4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树立现代质量管理先进典型,引导和激励全区各行各业加强质量管理,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增强我区综合竞争力,加快经济高质量发展步伐,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主席质量奖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桂政发〔2018〕19号)有关规定,经企业自愿申报、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和社会公示等程序,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授予广西南南铝加工有限公司、桂林南药股份有限公司、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广西防城港核电有限公司4家单位第四届广西壮族自治区主席质量奖;授予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升辉旅游景区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富桂精密工业有限公司、广西金川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桂林君泰福电气有限公司、华润水泥(田阳)有限公司8家单位第四届广西壮族自治区主席质量奖提名奖。
希望获奖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开拓创新,充分发挥先进示范作用,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品牌竞争力,努力再创佳绩。全区各级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深化质量强桂战略,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全面提升我区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产业质量、人居质量,促进广西制造向广西创造转变、广西产品向广西品牌转变、广西速度向广西质量转变,为扎实推进富民兴桂、奋力谱写新时代广西发展新篇章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