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随广州“市长质量奖”的设立,萝岗区在全市率先设立“区长质量奖”,奖金比肩“市长质量奖”,对获奖单位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质监局工作人员介绍,除了“区长质量奖”,还设有其他奖项。诸如“区长质量奖提名奖”、“自主品牌突出贡献奖”、“区标准化创新贡献奖”等7个奖项,奖金从5万元到50万元不等。
在横向上,萝岗区也扩大了质量奖励的范畴,将质量工作奖励从狭义的工业产品质量范畴尽量延伸到大质量,即工农业、服务业、建筑环境等质量领域,将农业、医药、工程建设、环境、服务质量均纳入“区长质量奖”、“区标准创新奖”,逐步实现质量强区对大质量的最终要求。比如,重点加大对药品安全认证的奖励,提出对获得国家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简称GMP)认证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通过国际药品GMP检查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