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在2004年全国首创市长质量奖,已举办8届以来,共有包括华为、中兴通讯、航盛电子等在内的16家企业获奖。
2012年度深圳市市长质量奖评选将依照今年刚重新修订的《深圳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根据《办法》,将首设质量奖大奖、提名奖、鼓励奖三个等次的奖项,总奖金额度仍为900万元。评奖面将从工商企业为主到覆盖社会组织、公共服务组织,而个人、项目、组织单元也可能纳入评奖范围。
根据此前相关规定,作为年度奖的市长质量奖原则上每年获奖企业或组织总数不超过3家,每家获奖单位获得300万元的现金奖励。而根据修订的《办法》,设置三个奖励等次,包括2名市长质量奖(大奖)2名、2名市长质量奖提名奖、6名市长质量奖鼓励奖。除了获得证书和称号外,各等次的获奖单位分别获得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奖金。调整后的市长质量奖,将向社会民生组织、中小企业倾斜,促进企业梯队培育和良好质量创新生态的形成,提高政策导向效应和公共服务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