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首届“市长质量奖”今年开评,这是市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奖项,“市长质量奖”日前已开始接受申报,凡是在珠海市登记注册,质量管理成效显著,产品、服务和经营质量、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等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并对珠海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卓越贡献的组织或企业,都将有机会获得该奖项。
珠海市长质量奖是政府在质量宏观管理方面的一项重要的导向性措施。市长质量奖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获奖组织数量不超过两家,允许空缺。遵循各类组织自愿申报,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好中选优”的原则,不搞终身制。
申报“市长质量奖”的组织,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包括: 在珠海市注册登记并正常运作3年以上;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建立卓越绩效模式管理推进机构,形成自我完善的质量改进机制。质量管理成效显著,产品、服务和经营质量、自主创新能力、市场竞争能力等在广东省同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具有突出的经营业绩或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经营收入、利税总额或总资产贡献率三项指标之一在上年度位居全市同行业前十位,近三年未发生亏损;从事非盈利性业务的组织其社会贡献位于行业前列;诚实守信经营,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顾客满意度高;获得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或市行业协会之一推荐。
据悉,存在不符合产业、环保、安全生产、能源、质量政策,法律规定应取得相关证照而未取得,近3年内发生质量、安全、环保、卫生等较大事故等五种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市长质量奖。
申报组织要如实填写《珠海市市长质量奖申报材料》,申报的截止时间为今年的6月27日,申报组织可登陆珠海市质监局网站查询或致电市质监局质量科咨询。经过专家评审、社会公示、政府决策的评定程序后,公布获得市长质量奖组织名单。计划今年9月全国质量月时,由市政府对获奖组织表彰奖励,奖金为100万元。